招生政策

辽宁工业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工业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8年(建筑学专业学制5年,学习年限为4—9年);专升本专业学制2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067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646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4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4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2706.76万元,图书103.7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软件工程(专升本)、网络工程(专升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及材料科学与工程(专升本)专业只开设英语教学。

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校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方向)

4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方向)

4

工学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

工学

120701

工业工程

4

工学

080207

车辆工程

4

工学

081801

交通运输

4

工学

081802

交通工程

4

工学

120602

物流工程

4

工学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4

工学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4

工学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工学

080402

材料物理

4

工学

080411T

焊接技术与工程

4

工学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工学

070302

应用化学

4

工学

082502

环境工程

4

工学

082503

环境科学

4

理学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4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工学

080703

通信工程

4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

4

工学

080903

网络工程

4

工学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工学

081001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4

工学

081001

土木工程(道桥工程方向)

4

工学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工学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

工学

120105

工程造价

4

管理学

120103

工程管理

4

管理学

120801

电子商务

4

文/理

管理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文/理

管理学

120202

市场营销

4

文/理

管理学

120203K

会计学

4

文/理

管理学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4

管理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4

文/理

管理学

020101

经济学

4

文/理

经济学

020102

经济统计学

4

经济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文/理

经济学

020301K

金融学

4

文/理

经济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理学

082801

建筑学

5

工学

082803

风景园林

4

工学

081602

服装设计与工程

4

文/理

工学

130504

产品设计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4

艺文/艺理

艺术学

050201

英语

4

文科

文学

050207

日语

4

文科

文学

050303

广告学

4

文/理

文学

050304

传播学

4

文/理

文学

080402

材料物理

(光电材料与器件方向)

4

工学

080207

车辆工程

(新能源汽车工程方向)

4

工学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低碳建筑技术与工程方向)

4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光伏应用技术)

4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专升本)

2

工学

080903

网络工程(专升本)

2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

2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升本)

2

工学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升本)

2

工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

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国家助学金,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特困生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爱心助学专款,向特困学生发放学习、生活补助金;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符合经办银行审批条件的学生,学校可帮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4年根据各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含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含艺术理)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两个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素描),不具备条件者转入相关专业就读。

录取到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学生,录取时不分专业,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第二年到学校本部时再分专业。

6、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

(1)录取条件:

①辽宁省获得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层次合格证的考生。

②山东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山西省参加2014年我校在该省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且合格的考生。

(2)录取办法: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政审、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辽宁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分艺文和艺理,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名录取;河北省、山西省不分艺文和艺理,考生按总成绩一起排名录取。辽宁省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专业成绩×2+高考文化课成绩

七、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4198703/4198702

学校网址:http://www.lnut.edu.cn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辽宁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4-07-06 12:36
辽宁工业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4-06-04 10:00
辽宁工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9 00:00
辽宁工业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0-06-08 11:42
辽宁工业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0-11-23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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