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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 辽宁 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辽宁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等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应用型大学,始建于1951年,历经“锦州工学院”“辽宁工学院”等发展阶段,2007年3月更名为“辽宁工业大学”。学校2016年获批辽宁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获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和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2019年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21年入选国家“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2021年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学校现有18个教学院(部),全日制在校生17184人,其中本科生14638人,硕士研究生2309人,留学生237人。学校秉承“砺器悟道”的校训精神,培育和发扬“严谨求实、勤学进取”的优良学风,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育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己任,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0余万名优秀人才。

学校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教授、副教授57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辽宁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辽宁省教学团队4个,辽宁省课程思政教学团队4个,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5个,辽宁省专业带头人4人,辽宁省教学名师28人,辽宁省优秀专家5人,青年拔尖人才11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68人,辽宁省特聘教授4人,6人入选“科睿唯安”全球高被引科学家榜单。

学校拥有辽宁省一流学科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1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个。现有53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特色专业3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一流本科课程132门,省级精品课15门,省精品资源共享课29门,省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

学校坚持打造特色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引领和推动人才培养质量高质量发展。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铜奖2项,省级金奖2项,银奖13项,铜奖24项;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红色专项活动国家级三等奖3项,2023年“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6项,省级二等奖7项,省级三等奖7项;中国大学生汽车方程式大赛国家级一等奖3项;第十七届“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获国家特等奖1项,获国家一等奖2项,国家二等奖1项。2019-2023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五轮榜单中,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全国获奖排名分列全国普通高校第100、115、143、141和191位,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八轮总榜单中位列省属高校首位。

学校重视发挥科研引领支柱作用,近五年共完成了包括国家及省部级各类科研课题50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30项。多次入围中国大学ESI高被引论文排行榜百强高校,2篇论文获国际计算智能协会杰出论文奖(Outstanding Paper Award)。

巍巍辽工,煌煌其著,砺器精湛,悟道深远。面向未来,学校将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奋勇向前!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招生人数

学费

(元/年/生)

020301K

金融学

2

30

5200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60

5200

050201

英语

2

60

4800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

30

5200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60

5200

080902

软件工程

2

60

5200

080905

物联网工程

2

30

5200

120201K

工商管理

2

60

5200

120105

工程造价

2

30

5200

注: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辽宁工业大学2024年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四、报到及资格复查

(一)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持《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与注册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辽宁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六、附则

(一)报名时间、考试方式等报考信息待上级部门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二)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邮政编码:121001

联系电话:0416-4198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