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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沂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时间: 招生计划

2022年临沂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临沂职业学院获批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0人。其中,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1000人(含社会人员计划24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专项计划2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800人。

录取与公示 

第十九条 实行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独招生同分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名(无技能测试成绩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同分考生按测试成绩排名。我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仍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退役军人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第二十条 招生计划调整:

1.涉及招生计划规模总数调整相关事宜由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2.各专业如出现参加测试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情况,该专业剩余计划可转入其他专业使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相互调整。

3.如果实际报名考生数量不足,为保证生源质量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度调减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统招计划使用。 

第二十一条 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二十二条 公示预录名单:由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二十三条 我校根据省考试院要求按时上报预录考生名单,经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五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