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考试(以下简称体育单招文化考试)将于4月17日和18日进行,辽宁考区考试地点为沈阳市第二十二中学考点、沈阳市第三十六中学考点、沈阳市第五十三中学考点。为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考,请考生认真阅读健康应试须知(http://www.lnzsks.com/newsinfo/IMS_20210402_39692_CctXSfkwYP.htm),做好参加考试相关准备。
一、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和考场时,应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必要检查。考生不配合安全检查或拒不交出可疑物品,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入场环节需接受身份验证,考生在身份验证终端刷身份证、比对指纹,如考生指纹未通过,进行照相和人脸比对,安全检查合格、身份验证完毕后,考生对号入座。
三、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等须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脱帽参加考试。考生应避免携带非考试物品参加考试,如已携带须主动放在指定位置(考点无保管职责,丢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考试中途离开考场,须经监考员同意。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漏填(涂)、错填(涂)、字迹不清的而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以沈阳市招考办规定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答题卡以外介质上或者非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需涂点的选择题作答用2B铅笔;其他试题作答统一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以保证答卷扫描的清晰、完整、准确)。
考生答题时须注意答题卡的摆放,保持答题卡整洁,禁止折叠和造成破损。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考试时如有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雇人代考或有其他违纪舞弊等违规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所有考场均使用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管,并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省、市、区(县)三级招考办分别组织对全省所有考场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发现考生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考生应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工作。考生须严格执行体育单招文化考试管理规定,及时关注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查和防护,主动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服从考试工作安排。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时段前往考点报到,在候考区保持空间间隔1米以上,避免扎堆、聚集、拥挤。考试期间,建议全程佩戴口罩。
特别提醒全体考生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公平竞争,切勿心存侥幸违纪作弊,切勿铤而走险参与考试犯罪,以免憾留终生!省、市、区考试机构已采取严格管理严密监控的措施和办法,考试实施全过程监控录像,录像资料留存备查,严查严处考试违纪作弊;涉嫌考试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