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各专业收费标准汇总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下文是贵州师范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情,供参考查阅!
贵州师范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大学 | 专业 | 学费(每年) | 年份 | 学制 |
贵州师范学院 | 历史学 | 383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383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应用生物科学 | 383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档案学 | 41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公共关系学 | 41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广播电视学 | 41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41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41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经济学 | 41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旅游管理 | 41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41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特殊教育 | 41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土地资源管理 | 41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41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文化产业管理 | 41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信用管理 | 41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学前教育 | 41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艺术教育 | 41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2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地理科学 | 42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42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42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化学类 | 42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2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生物科学 | 42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2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2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统计学 | 42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物理学 | 42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42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42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制药工程 | 42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4200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待定 | 2019 | 4 |
贵州师范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预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教育精准扶贫户学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可以申请。
三、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五、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学费资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条件和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我校根据国家规定,对毕业后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最高金额本科生不超过6000元(具体按国家当年政策执行),实行一次性补偿代偿。
七、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国家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本科生为3000元。
八、高等学校学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