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公告
近日,河北省公安厅发布了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公告,2020年河北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安排在6月19日至7月10日进行,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盘点一下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报考资格条件
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以上院校简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河北省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五)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六)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七)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八)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九)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十)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招生考察安排
(一)打印个人信息表
凡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打印《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个人信息表》。
(二)招生考察时间
考生(或考生监护人)凭打印的个人信息表、身份证、户口簿,由考生监护人办理的还需携带办理人身份证,于6月19日9时至7月10日17时,到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考察申请,并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派出所依据个人信息表,采集考生身份信息。
(三)公布合格名单
考察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15日在省公安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gat.hebei.gov.cn)“公告公示”栏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