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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陕西警察学院录取规则及专业设置 录取结果一般几天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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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警察学院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陕西警察学院录取规则:

陕西警察学院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安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八条 陕警院公安专业招生录取安排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十九条 陕警院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本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条 陕警院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有关规定制定的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公安专业考生须考察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体能测评和面试合格、高考成绩达到陕西省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非公安专业考生须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陕警院提档要求,具有被录取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 院校志愿录取规则。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
第二十三条 专业志愿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学院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院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陕警院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
第二十五条 陕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学院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第二十六条 报考陕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认真核对男、女生专业代号,填报错误将导致无法被录取。
第二十七条 陕警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录取期间,学院可以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及分专业报考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八条 陕警院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有关规定,对公安专业学生组织开展考察复审和体检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按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对非公安专业学生组织开展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凡被陕警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陕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陕西警察学院专业设置

具体专业专业大类专业小类
网络安全与执法(本科)工学公安技术类
交通管理工程(本科)工学公安技术类
侦查学(本科)法学公安学类
治安学(本科)法学公安学类
法学(本科)法学法学类

陕西警察学院录取结果几天出来

高考录取结果公布时间集中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具体时间因省份、录取批次而异,本科批通常在7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

高考录取结果公布时间规律

高考录取结果公布遵循分批次原则。全国各省份录取批次可分为提前批(含强基计划、专项计划等)、本科批(包含普通本科批、特殊类型招生)、专科批,时间跨度为7月上旬至8月中旬:

提前批录取结果:通常在高考成绩公布后10-15天陆续公布,包含军事类、艺术类、公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本科普通批:多数省份集中在7月15日-30日开放查询,重点大学录取结果多在中旬后段公布;

专科批录取结果:一般于8月1日-20日发布,部分省份可能延迟至8月底。

陕西警察学院简介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陕西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陕西唯一获得人社部、公安部、教育部等六部门认可的享受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的公安院校,由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业务指导。

学院始建于1953年举办的陕西省司法干部训练班,1955年开始举办中等专业教育,1992年举办成人大专教育,1999年举办高职教育。2003 年4月在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省人民警察学校、省司法学校、省警官学校等四校合并基础上成立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04年4月教育部备案为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学院整体转制为公安院校。

学院现有浐灞、秦都、雁塔3个校区,占地543.87亩。形成了以浐灞校区为教学科研主校区、秦都校区为公安实战实训基地、雁塔校区为公安创新研究基地的“一主体两基地”功能布局。开设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侦查等5个公安专业和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司法警务、安全保卫管理等4个非公安专业。公安专业面向陕西招生,非公安专业面向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在校学生5251人。现有教职工398人,专任教师294人。学院对教职员和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

学院深入推进实施“铸警魂”育人工程,切实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校局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深化“教、学、研、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警增援公安实战获得各级公安机关的高度肯定,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治校水平和服务公安能力稳步提升。建校70年来,学院始终立足公安司法,服务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累计为陕西基层公安政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培养10万余名专门人才,培训政法干警及各类人员8万余人次。自2004年学院获教育部备案以来,累计培养了16届普通高职毕业生,一大批校友成长为公安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为陕西公安政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战斗力提升做出重要贡献。

学院被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教育部第一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和省级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省级“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陕西省新时代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陕西省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培训基地、陕西省平安校园、全国第二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获批全国及省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标杆院系3个,荣获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突出贡献集体、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荣记集体二等功2次 。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学院的建设发展。根据经省委、省政府审定,省教育厅印发的《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发展方向及办学定位的意见》(陕教发〔2015〕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划转移交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6年第62次),学院发展方向为应用型公安类院校;基本办学定位是:围绕陕西省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要,立足为全省公安、司法系统服务,培养政治合格、具备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的应用型警务人才。同时,作为全省公安、司法机关重要的培训基地,承担相关培训任务。

2019年7月《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12号)明确要求,“加快推进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应用型本科公安院校创建步伐”。学院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创建本科公安院校的发展目标,立足陕西、面向全国,服务公安、兼顾政法,坚持学历教育和培训教育协同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公安人才,努力把学院建成西北一流、全国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公安院校,建成陕西公安政法工作创新研究的高端智库,建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警务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