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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佛山大学录取规则及专业设置 录取结果一般几天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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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佛山大学录取规则:

佛山大学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且无排位的优先录取高考单科成绩高的考生,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规则: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三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各省(区、市)美术类统考成绩。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除广东省外,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学校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综合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综合分排在后面的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术科分高低顺序排名。
第二十四条 本校环境工程、产品设计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报考英语(含师范方向)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150分制的110分。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校在海南省和山东省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生源省公布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佛山大学专业设置

具体专业专业大类专业小类
储能科学与工程(本科)工学能源动力类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医学检验技术(本科)医学医学技术类
产品设计(本科)艺术学设计学类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本科)理学地理科学类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本科)工学电子信息类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艺术学设计学类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本科)工学化工与制药类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本科)工学材料类
光源与照明(本科)工学电气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工学电气类
物联网工程(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风景园林(本科)工学建筑类
生物工程(本科)工学生物工程类
动物科学(本科)农学动物生产类
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工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工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交通工程(本科)工学交通运输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工学化工与制药类
园艺(本科)农学植物生产类
动物医学(本科)农学动物医学类
建筑学(本科)工学建筑类
土木工程(本科)工学土木类
药学(本科)医学药学类
护理学(本科)医学护理学类
口腔医学(本科)医学口腔医学类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本科)工学电子信息类
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数字媒体技术(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网络工程(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自动化(本科)工学自动化类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工学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工学计算机类
机械电子工程(本科)工学机械类
工业设计(本科)工学机械类
车辆工程(本科)工学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工学机械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本科)工学材料类
环境工程(本科)工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科学(本科)工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材料化学(本科)工学材料类
物理学(本科)理学物理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理学数学类
英语(本科)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旅游管理(本科)管理学旅游管理类
市场营销(本科)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本科)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汉语言文学(本科)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教育技术学(本科)教育学教育学类
学前教育(本科)教育学教育学类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法学(本科)法学法学类
知识产权(本科)法学法学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经济学经济与贸易类
金融学(本科)经济学金融学类
会计学(本科)管理学工商管理类
工业工程(本科)管理学工业工程类

佛山大学录取结果几天出来

大学录取情况一般在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1-2周内陆续公布,具体时间因省份和录取批次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集中在7月中旬至8月中旬。

一、不同批次录取时间安排

我国高校录取按批次进行,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的公布时间逐步延后:

提前批(军事、艺术、体育等特殊院校):通常在7月上旬公布录取结果。

本科批:多数省份在7月15日前后开放查询。

征集志愿:一般安排在7月20日至8月初。

高职专科批:录取结果最晚,大部分省份在8月10日-20日之间发布。

佛山大学简介

佛山大学坐落于经济发达、人文荟萃的岭南历史文化名城——广东佛山,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肇始于1958年创办的佛山师范学院和华南农学院佛山分院,迄今已有66年办学历史,是一所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现有仙溪、江湾、河滨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200亩,总建筑面积63万余平米。

强化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水平整体提升。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拥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共5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拥有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个、特色重点学科4个、“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4个,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化学、农业科学共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兽医学、农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等5个学科入选2023“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数学、畜牧学、光学工程学科进入“2023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全国前50%。学校构建了以工为主,理、工、农、医、经、管、文、法、教育、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格局,现有本科专业57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14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2021-2023年连续三年跻身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1000强。在2024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主榜单)中,我校位列全国高校第219位,广东高校第11位。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育人成效显著。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7385人,在校硕士研究生2033人,联招博士研究生61人。2018年以来,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文化竞赛共获省级及以上奖励5325项。学校先后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易班全国共建工作示范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三下乡”全国优秀单位、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教育部“校企共建创业实践基地”、科技部国家级“星创天地”及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粤港澳大湾区(佛山)先进制造业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落户学校。

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633人,其中专任教师1314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525人,博士学位864人,在聘全职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0人、省部级高层次人才30人,培育国家级高层次人才4人和省级高层次人才14人。学校40%以上的教职员工曾在海外学习或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坚持产学研合作,增强科研创新实力。拥有国家标准委国家氢能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佛山)1个,粤港澳联合实验室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9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个。2018年以来,学校共获得国家基金278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5项,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励164项,其中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2项。2021年学校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牌;2022年学校7个项目获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奖数量位列当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高校排行榜第8位;2023年学校以广东省排名第5的成绩进入中国发明创造百强高校。

致力国际化办学,不断提升办学品质。举办中–德、粤–澳(门)、粤–台(环境工程、产品设计、数字媒体技术、旅游管理、人工智能)等本/硕联合办学项目。与澳门科技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等10余所国境外高校开展博士研究生的联合培养。教育部“中阿高校10+10合作计划”成员单位之一。组建粤港澳智能微纳光电技术联合实验室、国际膜生物学与环境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牵头成立粤港澳高校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联盟。

面向未来,学校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秉持“明德博学、自强有为”校训,遵循“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进取品格、基础扎实、功夫到家的高水平应用型创新人才,加快建设成为服务地方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