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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奖学金设置 录取结果一般什么时间公布

时间: 天津 录取查询

2025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结果一般在7月下旬开始公布,并在8月中旬之前结束。具体的录取时间可能会因年份和地区有所不同,但大致的时间是相同的。

2025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时间因招生类型和省份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常见招生类型的录取时间:7月20号左右到8月中旬之前结束。录取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录取结果通常会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变动,建议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通知。

此外,录取结束后,学校会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系统,凭准考证号(考生号)或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查询录取通知书的派送状态,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的 “高考录取通知书运单查询” 处查询,或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订阅寄送信息通知。

二、2025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

登录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点击首页右侧的“录取查询”,进入查询页面。在查询页面中,考生需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以及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个人的录取结果。

2、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网站查询: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首页找到“普通高考信息服务”栏目,点击进入“信息查询”子栏目,在左侧菜单中选择“录取结果”,然后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微信查询: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内点击菜单“招考服务”-“高考信息服务”-“信息查询”,选择“录取结果(统考)”或“录取结果(对口)”,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查询:下载并安装省教育考试院客户端,登录后在首页找到“录取结果查询”功能,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3、通过电话查询

招生办电话:可拨打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进行查询。

省招办电话:也可向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打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2025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s://www.tjchengjian.com/zsjy/

二、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天津市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4.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业绩的全日制高职在校生,每生每年2000元,颁发天津市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高职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国家一等助学金3900元、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国家三等助学金27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

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3.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4.天津市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我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我市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财政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5.勤工助学

在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6.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7.校内资助

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