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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东金融学院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转专业条件要求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出来

时间: 广东 录取查询

2025年广东金融学院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广东金融学院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广东金融学院进行查询。

2025年广东金融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广东金融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广东金融学院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广东金融学院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广东金融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广东金融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广东金融学院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广东金融学院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025年广东金融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广东金融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广东金融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广东金融学院招生网址:https://zs.gduf.edu.cn/

二、广东金融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广东金融学院转专业条件要求及程序时间安排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二章 转专业条件

第四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具有专业专长,转入其他专业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与专长发挥,且已修课程的成绩优异,学分平均绩点在3.0以上,可以申请转专业。此类转专业只限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同 意接收及同意转出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左右。

第五条 因疾病救济申请转专业。因公伤事故或患某种疾病、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除外)不能适应现专业学习需要申请转专业者,需要提交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

第六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申请转专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各类教学改革(包括大类招生培养分流、创新班选拔、学分制管理、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创新创业等)涉及的转专业,按照学校各类教学改革实施方案执行。


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三章 转专业程序

第九条 制定计划。经学校批准启动招生工作后,各院系根据现专业报到率、学籍异动等情况,结合本专业办学条件制订转入计划。转入专业所在院系参照第四条规定提出接收学生人数和审核条件,并制定考察和筛选方案,提交教务处审核。考察和筛选方案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请学校批准后,教务处公布转专业计划。

第十条 学生申请。拟转专业的学生应在所公布报名时间内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转出、转入院系审查和筛选。拟转专业学生所在院系应当对本单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条件的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该生转专业。跨院系转专业学生所在院系将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向拟接收转入的院系推荐。转入院系应当根据报备的考察筛选方案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在本院系内转专业者,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考察筛选。

第十二条 教务处审核。各院系向教务处提交拟转入学生名单。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转入条件符合性及转专业方案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单位提交的有关学生转专业考察、审核等材料进行审议,并作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结论。

第十四条 公示。学生拟转专业名单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初步确定后,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学校批准。公示期满,统一报学校批准。学校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

第十六条 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校批准学生转专业后,教务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专业调整情况提交学信网审核,以供学生查询最新学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