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闽南师范大学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转专业条件要求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出来
2025年闽南师范大学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闽南师范大学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闽南师范大学进行查询。
2025年闽南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闽南师范大学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闽南师范大学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闽南师范大学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闽南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闽南师范大学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闽南师范大学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闽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025年闽南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闽南师范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闽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闽南师范大学招生网址:https://zsb.mnnu.edu.cn/
二、闽南师范大学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闽南师范大学转专业条件要求及程序时间安排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九条 学生在学期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性格特点等情况,申请转入更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
(二)患有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批准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其创业经历与转入专业相关且转专业后更有利于学生个人发展的;
(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五)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征得学生同意,必要时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限制转专业:
(一)未在我校报到入学、注册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不得申请转专业(不含第九条第二、三、四、五款转专业);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如国防生、定向生、外国语保送生、专升本学生、预科转正生、体育特长生(含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和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等,不得申请转专业;录取时为单列招生院校代码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到不同招生院校代码的专业等;
(三)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非体育类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体育类专业者;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跨类别申请转专业,艺术类专业不同类别间不得互转专业,同一艺术类别专业按不同录取规则录取的不得互转专业;
(四)公费教育师范生只能在公费教育师范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闽台合作专业的学生只能在闽台合作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农村(国家)专项招生学生只能在农村(国家)专项招生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五)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六)受记过以上处分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七)在原专业修读超过两年(含两年)的,不得申请转专业(不含第九条第二、三、四、五款转专业);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以下称工作方案),方案包括计划接收人数、接收条件、材料要求、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学院需通过教务系统提交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教务处。
(二)发布通知。教务处对学院工作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学院以多种方式通知学生。
(三)咨询宣传。教务处和学院适当组织宣传,并接受学生电话、邮件和现场等各种形式的咨询。
(四)学生申请。学生登陆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根据转专业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专业。
(五)资格审核。招就处、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对申请转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六)组织考核。考核工作可以采用笔试或面试形式,也可以两者兼有。试题主要测评接收专业对学生确实所需的基本能力素养和专业发展潜质,难易应适中。考核工作可以全学院统一进行,也可以分专业进行。原则上,考核工作应进行全程录像。
(七)学院公示。转入学院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拟转入学生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就读专业名称、拟转入专业名称、转专业理由等)3日;
(八)学校审议。转入学院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将转专业汇总表、转专业情况说明、公示材料等(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议。
(九)公示行文。拟录取名单通过教务处网站向全校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行文公布。
(十)转专业工作一般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进行,行文公布的转专业学生在第二学期至新专业报到学习。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九条第二、三、四、五款转专业的办理时间不受限制,由学生(或学校)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或安排),工作程序按照第十一条中的第四、五、六、七、八、九款执行,并且不占用转专业名额。
第十三条 学生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相关学院或教务处提出申诉。学院和教务处应对学生的申诉及时予以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