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烟台大学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转专业条件要求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出来
2025年烟台大学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烟台大学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烟台大学进行查询。
2025年烟台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烟台大学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烟台大学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烟台大学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烟台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烟台大学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烟台大学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025年烟台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烟台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烟台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烟台大学招生网址:https://bkzs.ytu.edu.cn/
二、烟台大学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烟台大学转专业条件要求及程序时间安排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三条 学校为学生提供两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
第四条 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第一学期或第一学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达2.5(含)以上者。
(二)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潜力和特长的学生(须提供在校期间相关论文、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其特长的材料)。
(三)对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实行在原GPA基础上增加0.5个绩点后,与其他申请转专业学生统一进行排名。
(四)休学创业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复学后可申请转入与创业相关专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复学学生因原所在专业停开,复学时可申请转入学院内相近专业,不受转专业时间节点限制。
(六)在满足本条第(一)款的基础上,申请从高考录取高分专业转入低分专业时不受人数限制,国家规定的身体原因不能就读的专业除外。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一)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等不具有在校学籍者。
(二)入学以来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尚未解除者。
(三)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合作办学类、专项计划、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录取的学生以及其他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第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学生,高考选考科目应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学生,申报专业不能跨文理大类。
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七条 转专业工作一般在第二、三学期初开展。
第八条 每年6月和12月,各学院报送接收计划,两次转专业计划总名额应不低于同年级该专业原有人数的15%,同时各学院须在本办法基础上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统一公布各专业接收计划和具体要求。
第九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有全面了解,熟悉学校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慎重选择拟申请的专业,并按通知要求提交申请和参加相应考核。
第十条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可报2个志愿。
第十一条 各学院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审核、汇总,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第十二条 教务处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复核。
第十三条 当某一专业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接收人数,教务处按照GPA进行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转入学院按照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第十四条 转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满时再递补录取第二志愿。
第十五条 转专业录取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向录取学生出具转专业通知单,并签字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生持转专业通知单到转入学院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