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录取时间及查询网址入口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公布
2025年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在各省的录取时间有所不同,也就是你报考三峡大学科技学院的志愿提交后半个月的时间。具体来说三峡大学科技学院高考录取结果在7月上旬开始,8月底之前结束。不同的批次公布时间不同,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在的批次,登录三峡大学科技学院进行查询。
2025年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录取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网址请访问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或首页,根据页面提示进入录取结果查询页面。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网址:(https://kjxy.ctgu.edu.cn/)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2021年,学院采取计算机远程异地录取模式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普通本、专科专业录取:在文化成绩符合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标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优先录取顺序。
第八条 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所投专业组进行专业安排;实行“专业(类)+院校”投档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类)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安排。涉及高考选考科目及内容,以相关省市招办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院在录取专业安排上,各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非高考改革省份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高考改革省份同一专业组内原则上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
第十条 学院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且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一条 学院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所划定的有关批次投档分数为提档线,按各省市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均予以承认。
第十二条 学院不单独设置艺术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直接使用由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湖北省以外省市艺术类专业投档办法按所属省考试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具体投档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专业录取: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综合分为[(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在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综合分为[(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50%]×2。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休闲体育专业录取:在术科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综合分为[(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50%]+术科成绩×75%。综合分相同时按术科成绩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大学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七条 凡填报学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八条 请填报学院志愿的考生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录取后准确投递录取通知书。因个人原因自愿退档的考生,请在相应批次投档前主动与学院取得联系,及时发送退档申请,学院无条件退档。若相应批次考生状态变为“预录取”时,学院将不再受理退档。
第十九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在文化成绩符合所在省提档要求,并在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的情况下,学院按照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音乐学专业录取:在文化成绩符合所在省提档要求,并在专业成绩合格的的情况下(外省考生使用所在省联考成绩,湖北省考生使用湖北省独立学院六校非美术类艺术专业联考成绩),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加分政策
学院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所划定的有关批次投档分数为提档线,按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均予以承认。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结合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院中文全称为三峡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国家标准代码为13236。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18号,邮政编码为443002。
学院为独立学院,有27个本科专业,24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对符合毕业条件或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照《独立学院设置及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的相关规定,分别颁发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具印的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的招生工作在三峡大学招生及就业指导处的领导和三峡大学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招生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18号 邮政编码:443002
电话:0717-6392282、6394011、6394010传真:0717-6394425、6394011
网址:http://www.ctgu.edu.cn http://210.42.35.198
E-mail:zbb@ctgu.edu.cn
学院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所划定的有关批次投档分数为提档线,按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均予以承认。
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在文化成绩符合所在省提档要求,并在所在省专业联考合格的情况下,学院按照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音乐学专业录取:在文化成绩符合所在省提档要求,并在专业成绩合格的的情况下(外省考生使用所在省联考成绩,湖北省考生一般使用考生报考三峡大学的专业测试成绩,同时学院认可华中师范大学、武汉音乐学院、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学院同专业合格成绩),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普通本、专科专业录取:在文化成绩符合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原则上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报到后达到相关规定者,可申请调整专业。
英语专业文理兼收,按150分为满分计算,其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100分。
学院大学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凡填报学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请填报学院志愿的考生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在录取过程中能及时联络,或主动与学院取得联系,表明录取志向,以免影响录取。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院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