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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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策
2018年参加第三批改革试点的省份已经公布,分别是辽宁,河北,重庆、湖北、湖南,江苏、福建和广东8省。原预计的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川、河南、山西、安徽、江西、贵州、西藏10个省份以新高考改革制度仍存在缺陷,不适合本省教育状况为由,推迟改革时间。
第三批新高考改革试点省份全部采用3+1+2组合选科模式。
第三批省份充分借鉴前两批省份在改革中存在的弃物理的问题,将3+3模式更改为3+1+2模式。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新的高考模式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4门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高考总分为750分。
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统一使用五等级赋分制。
等级分是按统一规则,由原始分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对于某一再选科目,考生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后,转换时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转换规则和步骤如下:第一步,按照考生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A、B、C、D、E共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从而将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了等级。第二步,将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段,从而将考生的等级转换成了等级分。
来源:五米高考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