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浙江工业大学202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与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设计学类招生计划21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55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55名,艺术类分文理科的省份仅面向艺术类文科考生招生,不分文理科的省份不作文理科报考要求,分省计划如下:
注:招生计划均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20年计划招生省份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须参加2020年招生省份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或相应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三、专业考试
(一)在黑龙江、安徽、湖南、江西等省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统一考试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专业考试科目等执行,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均采用各省播音与主持艺术或相应专业统考成绩。
(二)浙江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相关安排如下:
1.考试程序:
(1)网上报名:在2019年12月17日10:00至12月30日10:00登录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zs.zjut.edu.cn)在播音主持报名系统按要求报名。
(2)网上缴费:完成报名的考生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在2020年1月3日10:00至8日10:00期间登录在线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规定的缴费办法完成缴费。
(3)打印准考证(校考通知书):完成缴费后,在2020年1月8日15:00后,可以登录在线报名系统,选择考试时间段,并打印准考证(校考通知书)。
(4)校考初试,2020年1月10日至11日考生来校参加专业考试,具体时间以考试通知书为准,并随带以下材料:
① 本人身份证(或派出所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②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复印件;
③ 可提供本人发表的作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音像制品等。
注:须提交的材料届时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5)我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7倍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予以公布。
(6)校考复试。复试一般在初试全部结束后第二天(1月12日)进行,具体安排以复试通知。
2.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价费〔2018〕32号)的规定,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初试、复试报考费180元/人。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费均不予退还。
3.校考内容
(1)专业初试内容:
①形象考察
②朗读指定稿件
(2)专业复试内容:
①即兴栏目主持(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主持限3分钟内)
②朗读指定稿件
③回答考官提问
专业复试全程录像,以录像内容评分。
4.校考合格通知单
校考复试成绩于2020年4月下旬由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备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复试合格考生名单。校考复试合格的考生,登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专业合格通知单。
四、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该专业类别当批次投档线(浙江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以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所在省份若无相关依据,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考生若省统考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当批次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60%+专业成绩(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40%。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总分150分制计)。若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设计学类;招生计划210名;艺术类分文理科的省份仅面向艺术类文科考生招生,不分文理科的省份不作文理科报考要求,分省计划如下:
注:所有招生计划均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20年计划招生省份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
2.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色弱。
三、专业考试
按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统一考试的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专业考试科目等执行,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均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四、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该专业类别当批次投档线(浙江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以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所在省份若无相关依据,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当批次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50%。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总分150分制计)。若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五、其它
1.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凡与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查处。
2.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以上所列内容如与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教育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