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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考改革:将合并17级直升生与特色生

时间: 高考新闻

为积极响应国家及省份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号召,旨在促进教育公平与提升教育质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改革目标

本次改革旨在革新考试评价与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探索实施“两考合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新机制,以及“分数+等级”的录取模式。

改革自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施,至2020年,将形成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新模式,并建立顺应教育发展规律、体现改革方向的考试招生制度,以及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助力学生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

调整考试科目设置与成绩呈现方式

推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并设置相应的考试科目与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口语和听力30分)、物理(满分100分)、化学(满分80分)、历史(满分8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8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过程管理和目标效果测试各30分)、地理(满分80分)、生物(满分80分)等,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考试办法,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初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余科目成绩则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目构成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生物科目构成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个组合均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如下: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占比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D等占25%。艺术(音乐和美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科目成绩则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考查科目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考查。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创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

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主要依据,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

1. 改革统招生录取政策。

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根据5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总招生计划,按照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划定统招生录取名单。

按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组合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其次录取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3科总分相同时,排序参照高考改革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 完善自主招生录取政策。

合理设定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将公办普通高中直升生与特色生统一合并为学校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以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与程序,采用笔试、面试(或专业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录取方式,淡化笔试比重,笔试科目不超过2科,同时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应用,并在自主招生方案中明确参与招生录取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关内容。

以上为五米高考小编整理的青岛中考改革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