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3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全国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 美术学(公费师范) | 美术学类(绘画) |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湖北 | 17 | 6 | 17 |
湖南 | 3 | 3 | 6 |
江西 | 2 | 0 | 6 |
安徽 | 4 | 2 | 0 |
广东 | 0 | 3 | 9 |
河南 | 5 | 6 | 7 |
广西 | 1 | 2 | 6 |
山东 | 3 | 2 | 3 |
河北 | 1 | 4 | 7 |
山西 | 5 | 0 | 2 |
云南 | 0 | 2 | 0 |
四川 | 0 | 0 | 4 |
重庆 | 8 | 0 | 0 |
福建 | 12 | 0 | 0 |
辽宁 | 9 | 0 | 0 |
贵州 | 6 | 0 | 0 |
预留 | 0 | 0 | 4 |
合计 | 76 | 30 | 71 |
说明:1.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2. 美术学(公费师范)执行国家公费师范生政策,免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600元/月/人。
3.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生进校后第一年按照大类打通培养,在二年级上学期根据自己的志向,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但需达到一定人数方可开班。
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 音乐学(公费师范) | 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非公费师范)、音乐表演) |
湖北 | 20 | 28 |
湖南 | 3 | 15 |
河南 | 5 | 9 |
安徽 | 5 | 4 |
江西 | 2 | 8 |
广东 | 0 | 6 |
山东 | 3 | 5 |
福建 | 9 | 0 |
预留 | 0 | 4 |
合计 | 47 | 79 |
舞蹈学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 招生计划(人) |
湖北 | 9 |
湖南 | 12 |
河南 | 4 |
山东 | 4 |
江西 | 2 |
广东 | 2 |
预留 | 2 |
合计 | 35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 招生计划(人) |
湖北 | 5 |
湖南 | 5 |
四川 | 5 |
山西 | 5 |
河南 | 6 |
合计 | 26 |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公示为准。
录取规则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美术类和设计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省专业统考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总分×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云南省除外)。
3.我校在云南省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3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 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5.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6.如生源省份对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录取规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音乐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含认可加分)、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 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5. 如生源省份对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录取有其他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舞蹈学专业录取规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舞蹈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3.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含认可加分》、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5.如生源省份对舞蹈类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为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⒉.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省专业统考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总分×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4.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和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则我校按照其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