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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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招生简章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0863 | |
三、校址 | 本部校区:浙江省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 余姚校区: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开丰路388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我校培养的专科(高职)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招生的日常工作。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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