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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北工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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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子共享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要求,西北工业大学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以下简称“筑梦计划”)。

西北工业大学坐落于陕西西安,是一所以发展航空、航天、航海(三航)等领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特色的多科性、研究型、开放式大学,是“双一流”建设高校,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追求卓越、引领未来的领军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筑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地区、原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不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筑梦计划”招收理工类和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类)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要求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3+3模式3+1+2模式
首选科目再选科目
航空航天类理工类物理物理
海洋工程类物理物理
材料类物理物理
机械类物理物理
力学类物理物理
能源动力类物理物理
电子信息类物理物理
自动化类物理物理
计算机类物理物理
软件工程物理物理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物理物理
数学类物理物理
物理学类物理物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理物理
工商管理类不限物理
生物技术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物理化学或生物
生态学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物理化学或生物
建筑学物理或历史或地理物理

最终各省招生专业(类)及计划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10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西北工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后由考生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经所在中学(单位)审定并加盖公章,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单等佐证材料;

4.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5.考生本人手写800字左右自荐材料并签字。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由中学盖章。所有报名材料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无需缴纳报名费用。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确定“筑梦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区、市)录取控制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分配专业(类)。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对于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筑梦计划”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与普通类一致,详见相应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范围。

5.我校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关于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定。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相关政策有调整,将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五、奖励帮困措施

西北工业大学郑重承诺“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通过“筑梦计划”录取的优秀学生在新生报到时可乘坐“爱心直通车”(资助、车费)、通过“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小额无息借款),确保学生顺利入学。在校期间除可申请数十种奖学金外,我校还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吴亚军等专项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六、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筑梦计划”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真正使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学生受益。

2.各位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3.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9-88493708。

七、所有信息均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和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考核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八、本简章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72

电话:029-88460206

传真:029-88492310

电子邮箱:ao@nwp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zsbnwpu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pu.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