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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2023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 吉林 招生简章

长春师范大学2023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发布,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拟计划招生90人。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长春师范大学2023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计划

长春师范大学2023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拟计划招生90人,分项目分性别招生计划如下:

分类招生专项招生小项性别招生计划
冬季项目速度滑冰500米、5000米2
500米、3000米1
短道速滑500米、1500米2
1
花样滑冰花样滑冰1
越野滑雪越野滑雪2
夏季项目跆拳道跆拳道4
1
径赛110米栏、400米栏、1500米、5000米6
100米栏、400米栏、1500米、3000米4
田赛跳高、三级跳远、铁饼5
跳高、铁饼、标枪3
足球(十一人制)守门员2
非守门员17
篮球篮球10
排球自由防守人1
非自由防守人6
10只招一级(含)以上运动员
沙滩排球沙滩排球2
乒乓球乒乓球2
羽毛球羽毛球3
1
网球网球2
2

注: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分项目分性别计划如未完成,计划间不做调整。

长春师范大学2023运动训练专业报名及考试安排

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所列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注册报名

符合长春师范大学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考生,需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

1.注册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冬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夏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2.报名

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冬季项目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夏季项目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

因特殊原因(例如使用曾用名办理等级证书造成无法在系统中注册)未能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正常线上报名的考生,可通过填写线下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报名,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线下报名申请表提交至一志愿院校招生办公室(长春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教学综合楼1111室)。

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进行,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有关院校(以下简称组考院校)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进行考试及评分,满分100分。

冬季项目考试为2023年1月4日至5月10日期间;夏季项目考试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考生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或组考院校官网,查询体育专项考试具体安排、考生须知、考试防疫要求等信息,并依据报名项目参加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按照普通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150分,总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考生于2023年4月8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于4月15、16日参加文化考试。

长春师范大学2023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原则

1.长春师范大学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

2.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长春师范大学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长春师范大学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长春师范大学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对于达到长春师范大学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长春师范大学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男女进行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以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英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考生若已被长春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