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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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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报考测试办法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1.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均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2.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采用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招的考生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填报2个专业志愿。

2.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2022年2月19日-21日,考生登录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dzvc.edu.cn),点击“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缴费入口”链接,凭考生号、身份证号登录后在线缴费。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综评报名费30元/生,考试费40元/科。报考单招的普通类别考生总共需要缴纳110元(报名费加2科考试费),退役士兵类考生总共需要缴纳70元(报名费加1科考试费),综评考生总共需要缴纳70元(报名费加1科考试费)。

3. 网上打印准考证。2月23日-24日,考生登录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dzvc.edu.cn),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考试时间、考试说明准时参加网上考试。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

对普通类考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考核,文化素质考核为语文和数学两门,分值200分,专业技能考核分值230分(专业技能须参加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总成绩430分。

对退役士兵类考生综合素质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核,总成绩430分。

第十六条 综合评价招生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

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考核。一是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二是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三是学校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三项的综合成绩即为考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依据。

考生综合成绩依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总成绩43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30分,学校考核成绩200分。学校考核包括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学校考核成绩的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学校考核成绩的70%。

学校自行组织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为网上测试。

第十七条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专业按照“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进行录取。单独招生考试中若同类别同专业测试总成绩相等,根据考生的语文、数学的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中同专业中总成绩相等,则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成绩还相等,则参考高中学业水平综合素质测试等级,合格等级科目数量多者优先,择优录取。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九条 计划调整原则: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同类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调整,在不损害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各大类之间专业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可调剂使用;所有类别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不超过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总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