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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时间: 招生计划

2022年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40个专业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2年单招总计划为238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一)普通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组别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元/年)

专业组一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43

5060

数控技术

三年

43

5060

工业工程技术

三年

65

4600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三年

65

4600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三年

87

4600

机械装备制造技术

三年

87

4600

专业组二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三年

33

46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年

43

46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33

4600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三年

43

46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三年

54

4600

智能焊接技术

三年

54

46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22

5060

增材制造技术

三年

43

4600

专业组三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97

4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97

46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三年

76

5060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129

5060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65

4600

工业互联网技术

三年

105

4600

专业组四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33

7800

移动应用开发

三年

33

4600

软件技术

三年

33

7800

大数据技术

三年

33

4600

数字媒体技术

三年

33

5500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22

9000

云计算技术应用

三年

33

4600

专业组五

现代物流管理

三年

54

3500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27

3500

金融服务与管理

三年

27

3500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54

3500

专业组六

国际商务

三年

54

3500

商务英语

三年

22

3200

市场营销

三年

33

3500

电子商务

三年

43

3500

专业组七

包装艺术设计

三年

33

7500

产品艺术设计

三年

33

7500

室内艺术设计

三年

22

7500

广告艺术设计

三年

22

7500

工业设计

三年

33

7500

总计

1960

1.实际收费按2022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2.普通招生对象包括: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二)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组

专业名称

计划数

专业组一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60

数控技术

60

专业组二

智能焊接技术

60

新能源汽车技术

60

专业组三

工业互联网技术

6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0

合    计

360

(三)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60人,在招生的40个专业中招生。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28人,可在招生七个专业组内40个专业中进行选择,录取时根据各专业组录取计划,调剂专业录取,详见附件。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录取规则

第三十条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三十一条 除退役军人考生外,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 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社会人员考生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十二条 体育与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详见附件。

第三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三十四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认定高中学业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三十五条  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根据一志愿报名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报名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报名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如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一志愿分别报名200、100、100人,则各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50、25、25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第三十六条 设置合格标准。学校根据人才选拔要求,设置录取合格标准,对于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三十七条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以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准,按照各专业、各大类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专业组内存在未录满的专业,将在该专业组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调剂录取。

第三十八条 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中考生(含应、往届)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含应、往届)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第三十九条 通过网站(http://www.hunangy.com/zsjyc/)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