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学

一、专业简介

广播电视学专业设立于2005年,同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学制四年,文理兼收。依托于重庆市唯一的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优势,广播电视学科与政府机关、行业协会以及从中央到地方的上100家媒体、制作机构等建立了广泛而深入的联系,于2010年获批成为重庆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培养秉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适应新媒体时代发展需要的,既懂新闻又懂法律,既有扎实理论功底又精通广电业务技能的复合型、实务型、创新型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学培养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全面的专业技能和优秀的发展潜质及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广播电视新闻传播人才。毕业生适合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新闻传媒集团中担任新闻记者、新闻编辑、节目主持(策划)人,或者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传播及宣传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三、培养特色

(一)教学理念先进,实验设备一流

“中国立场、全球视野、法律正义、社会责任”是广播电视学学科发展一直秉承的基本理念,在培养学生过硬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基础上,尤其强调用法治的思维来指导其言行,具备精湛的业务技能和扎实的理论功底,踏实谦逊,敢于开拓,勇于创新。将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视为检验教学成果的重要标准。

学院实验设备一流,建有新闻演播室、新闻编辑实验室等2个主实验室,电视采编实验室、计算机实验室、激光照排实验室等3个共用实验室,主要承担新闻学和广播电视学专业实验教学任务。2011年,新增实验用房300平方米,引入国际先进的苹果网络化非线性编辑系统,建成新闻节目制作实验室、数字媒体制作实验室、5.1数字环绕声实验室,与原有的演播实验室、编辑实验室配套,形成采、写、编、播、产、学、研一条龙,满足了学院以及学校各专业学生学习提升专业技能的需要。目前实验室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分别设立6个实验模块,开设60个实验项目。

(二)注重实践教学,学生动手能力强

本专业拥有遍布全国的实习基地30多个,包括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重庆广播电视集团、西藏日报社、《南方周末》等,每年我院会选派专业教师深入实习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学院邀请校内外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来校讲座交流、开设实践课程。打造专业学习型团队,组建了VR团队、法治传播团队,广播电视团队等,由团队导师对学生进行四年的跟踪指导,对课堂教学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与《重庆商报》联合推出了“蓝鲸”计划,与猪八戒网合作推出的“蓝鹰”计划,学生从大一开始到大三,每年暑假到合作单位参与深度的全方位实习,三年下来,能够在实习单位的多个部门进行锻炼。项目启动以来,先后有60余名学生(含广播电视学专业的学生)进入该合作项目参与实习实践,成果显著。学院开设了“写在丝绸之路上的大篷车课堂”,由学院名誉院长、清华大学李希光教授带队,引领学生以专业的视角,用文字、图片或影像记录茫茫丝绸之路上的点点滴滴,锻炼学生的采写能力。

四、课程设置

包括通识课、专业课、实践实验实训课三类课程:

(1)通识课包括信息技术应用、基础写作、说服学、中国文学经典选读等必修课程和人文艺术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等四大类选修课程。

(2)专业课包括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新闻摄影、新闻采访与写作、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广播电视概论、网络与新媒体概论、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广播电视采访与写作、电视摄像、非线性编辑、新闻传播学研究方法、电视画面编辑、融合新闻学、广播电视史、电视节目类型与策划、广播电视评论等18门必修课程,以及创新思维训练、调查软件与应用、网络舆情监测与研判、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声音与灯光、数据新闻、新闻传播学专业英语、数字媒体技术、电视现场报道、公共关系学、媒介经营与管理等30门选修课程。

(3)实践实验实训教学课程包括专业实习、创新创业(含学年设计)、第二课堂、公益学分等必修课程,广告文案写作、电视摄像实务、电视新闻编辑制作、音视频合成技术、说服务实务、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创作、融合新闻作品创作、蓝鲸计划、微视频创作等选修课程。

五、就业方向及情况

广播电视学专业的毕业生主要服务于新闻传媒、公检法司、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和教学科研单位,可从事与新闻报道、宣传、公关、广告、影视制作等相关的工作。近三年年底就业率均超过95%。

六、专业特色及成绩

培养适应新媒体发展需要的既懂新闻又懂法律的复合型广电人才是本专业的培养特色。本专业的学生不仅需要掌握新闻学专业所要求的新闻理论、新闻史、新闻业务和媒介经营管理等相关理论知识,也需要具备策划、采访、拍摄、写作、视频编辑以及动画制作等实践操作能力,鼓励学生以多种方式辅修第二学位,在广播电视新媒体传播方面更具有法治思维和法治理性。

我院与政府机关、行业协会联系紧密,是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法制电视节目工作委员会的特邀理事单位。截止到2016年12月底,法制电视节目工作委员会的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已经超过130个,其中包括了全国所有的省级电视台、计划单列市电视台和省会市电视台,也包括了一些实力雄厚的城市电视台和法制影视制作机构。除此以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监总局和武警总部等单位的影视制作机构也是其会员单位。依托该委员会庞大的媒体资源,我院正积极地与其各会员单位建立广泛而深入的联系,为学生搭建更好的实践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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