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七条 英语专业、翻译专业报考语种限英语,其他专业报考语种不限;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八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其他要求:

  1.音乐表演类各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厘米;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厘米;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2.音乐学、音乐表演类各专业要求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

  3.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口试并到达相应要求。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的投档规定。

  2.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

  (2)考生专业志愿优先于调剂志愿,如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

  (3)若分数相同时依序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文史类专业比较综合、语文成绩;理工类专业比较综合、数学成绩;艺术类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3.艺术教育专业要求参加我校空中乘务类专业面试且合格,按文化分高低择优录取,培养空乘与礼仪专门人才。

  4.书法学在重庆认定四川美术学院校考成绩,音乐表演、舞蹈学在山东认定曲阜师范大学校考成绩,其余艺术类专业均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1)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绘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书法学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书法学要求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150分制)。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音乐学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其中计划数的20%用于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靠前的首次进档考生。

  (5)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

  (6)音乐表演类各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录取。

  (7)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声乐(只招美声、民族唱法)、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为主项的考生;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招收流行声乐演唱、流行键盘、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流行管弦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相关类别成绩前5名不受乐种限制。

  (8)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不招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5.体育教育专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同分文化优先。各省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规定的除外。

  6.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分别按学科或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基础课程,两年内根据考生意愿、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大类及分流专业入学后根据教学安排统一公布。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专业;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其中产品设计包括珠宝首饰设计校企合作班70人;材料类包括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专业。

  7.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简称:121项目实验班),在金融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和酒店管理四个专业招生,实行分段培养。第一学年在我校学习,由我校和美方合作大学共同授课,第二、三学年进入美方合作院校相应专业学习,第四学年返回我校学习。学业结束后,符合我校及美方院校的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美方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121项目实验班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150分制),并能承担办理出国手续及在美学习的费用。其中,因学生自身原因未能在美方完成第二三学年课程学分的,需有至少3个月的海外学习经历,方能申请我校学历和学位证书。该项目只招收有121项目实验班志愿的考生,考生须持该项目实验班入学告知书入学,入学后不得转入121项目实验班之外的专业。

  8.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取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根据重庆市统一安排,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就业面向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潼南区、铜梁区、璧山区、城口县、云阳县,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最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9.江苏省录取原则为: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达到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必修科目等级D级不得超过三门。

  10.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11.在严格遵守上述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将浙江、上海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内容作为成绩相同时确定录取专业及专业调剂的重要参考。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4重庆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4-07-02 12:10
2024重庆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4-06-21 15:12
2023重庆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3-07-20 20:28
2023重庆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3-07-20 11:20
2023重庆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3-06-21 20:47
2022年重庆师范大学各省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 2022-06-15 18:07
2021重庆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1-07-06 11:48
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计划 2021-07-01 20:14
2020重庆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 2020-07-20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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