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2020-06-19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及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下文是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情,供参考查阅!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大学 | 专业 | 学费(每年) | 年份 | 学制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12200 | 2019 | 3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会计 | 12200 | 2019 | 3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旅游管理 | 12200 | 2019 | 3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商务英语 | 12200 | 2019 | 3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市场营销 | 12200 | 2019 | 3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电子商务 | 13600 | 2019 | 3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3600 | 2019 | 3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3600 | 2019 | 3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8600 | 2019 | 3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朝鲜语 | 22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法学 | 22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工商管理 | 22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国际商务 | 22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22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酒店管理 | 22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旅游管理 | 22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22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日语 | 22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市场营销 | 22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投资学 | 22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网络与新媒体 | 22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文化产业管理 | 22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物流管理 | 22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行政管理 | 22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财务管理 | 23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电子商务 | 23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23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3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会计学 | 23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3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3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金融学 | 23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旅游管理 | 23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商务英语 | 23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通信工程 | 23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物联网工程 | 23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西班牙语 | 23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学前教育 | 23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英语 | 23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自动化 | 23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车辆工程 | 238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238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软件工程 | 238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80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28800 | 2019 | 4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相关安排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发奋成才,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第三条对获得奖学金者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四条奖学金获得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已取得本校学籍一年以上的各类各层次学生。
2、满足第一个条件且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的学生。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
3、满足第一、第二个条件,参加了本专业教学计划中所有课程考试(不含不及格后的补考)的学生,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学历文凭班学生本学年应考的国、省考成绩应全部合格。
4、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五条奖学金分类和标准
1、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属贫困生金额提高到2000元。
2、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属贫困生金额提高到1500元。
3、三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属贫困生金额提高到1000元。
4、国家奖学奖在学校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
第六条奖学金颁奖比例(名额)
1、一等奖学金按同一专业、同一年级学生人数的1%颁发。
2、二等奖学金按同一专业、同一年级学生人数的2%颁发。
3、三等奖学金按同一专业、同一年级学生人数的3%颁发。
第七条奖学金等级的确定
以系(部)为单位,根据分年级分专业的要求,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的年度教学计划所开科目考试成绩进行统计,然后按颁奖比例确定奖学金获得者,本年级本专业学生人数不足100人时按加一法计算获奖人数(例如,0.2计1,1.2计2),超过100人时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获奖人数。
第八条贫困学生的确定
获得奖学金的名单确定以后,系(部)凭两个方面确定其中的贫困生:一方面要有学生家庭所在地方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另一方面要考察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消费情况。
虽是贫困生但没有资格获得奖学金的,学校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特贫困的,学校将另采取措施进行适当补助,方案由学生工作处另行确定。
第九条奖学金的发放
1、奖学金的评定在每年9月份进行,10月份颁发。
2、系(部)确定奖学金名单后,统一填报《奖学金发放审批表》,并在系(部)予以公榜。
3、教务处对学生学习成绩进行审查。
4、学生工作处对获奖学生各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审查。
5、校务委员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审批。
6、奖学金原则上不向学生发放现金。校务委员会审批后,由学生工作处制作统一的表格交校财务处,作为冲抵学费的依据,同时向获奖学生的家长寄发贺信,并说明奖学金用途。
开始实行奖学金制度,按学生总人数的6%确定获奖学金名额,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1500元,1000元和500元,属贫困生的相应增加500元。为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学院从2000年起对特困生实行特困救助,特困救助金一、二、三等分别为2000元,1500元和1000元。同时开展贫困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待遇以月工资的形式体现,每个月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