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安音乐学院录取规则及专业设置 录取结果一般几天出来
西安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西安音乐学院录取规则:
西安音乐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考,各专业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男、女录取比例不限。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一条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基本乐科成绩按比例计入专业总分。音乐类其它专业均需参加基本乐科考试并设合格分数线。
第十二条 文化课、专业课、基本乐科分数分别达到规定合格线,依据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按照专业、省份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艺术史论和艺术管理专业合格考生我校将按照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我校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考生须诚实守信, 凡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西安音乐学院专业设置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音乐教育(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科) | 艺术学 | 艺术学理论类 |
艺术管理(本科) | 艺术学 | 艺术学理论类 |
舞蹈表演(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艺术史论(本科) | 艺术学 | 艺术学理论类 |
艺术与科技(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录音艺术(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舞蹈编导(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音乐表演(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音乐学(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舞蹈学(本科) | 艺术学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西安音乐学院录取结果几天出来
大学录取结果一般需要14-30天公布,具体时间与录取批次、省份招考进度和高校类型密切相关。
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的基本规律,高校录取结果公布周期主要分为三个关键阶段:
提前批(如强基计划、军事类院校):通常在高考结束后的7-10天内完成投档与结果公示;
本科批次:多数省份集中在高考后14-21天公布,部分省份因考生规模或政策差异可能延长至25天;
专科批次:一般在本科批次结束后15-30天内完成录取结果发布。
西安音乐学院简介
西安音乐学院是一所培养音乐艺术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音乐专业院校之一,也是西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学府,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1949年10月,与共和国同龄。前身是贺龙元帅1948年在晋绥边区创建的“西北人民艺术学校”,是为适应解放大西北战略培养文艺干部应运而生。1949年随解放军西渡黄河迁至西安,定名为“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院”;1950年改称“西北艺术学院”;1953年调整为“西北艺术专科学校”;1956年学校音乐、美术两系分别建校,音乐系改建为“西安音乐专科学校”;1957年学校整体搬迁至西安市南郊雁塔区长安中路现址;1960年正式定名为西安音乐学院,至改革开放前一度更名为陕西艺术学院;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恢复西安音乐学院建制。
在近75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艰苦创业、弦歌不辍,秉承“明德教化、乐音至善”校训,积淀形成了“和而不同、卓尔不群”的办学理念,为西北、全国乃至世界输送了3万余名高素质的音乐艺术工作者和音乐教育工作者,涌现出赵季平、鲁日融、乔建中、和慧、阎惠昌、吕继宏等一大批活跃于国内外乐坛的著名作曲家、教育家、歌唱家和指挥家,为陕西和西北地区建立完整的高等音乐教育体系,为弘扬民族音乐艺术、普及世界优秀音乐、繁荣我国音乐文化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被誉为“大西北音乐人才的摇篮”、研究传播陕西音乐文化的基地和全国影视音乐创作的重镇。
学校坐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东临巍巍大雁塔,西通丝路起点,北依长安古城南门,南接大兴善寺。学校占地总面积89548.2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90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011人,教职工620人。专任教师421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教育部音乐与舞蹈学科、艺术学理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文化部优秀专家”2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5人,省高层次人才计划专家8人,省“三秦学者”创新团队2个,省“三五人才”、“人文英才”、“六个一批”人才7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省高校“青年杰出人才”7人,“二级教授”16人,“三级教授”9人。目前,学校设有作曲系、人文学院、钢琴系、管弦系、民族器乐系、声乐系、现代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舞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另设有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一带一路”音乐文化高等研究院、图书馆、艺术中心、艺术博物馆、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培训考级中心、陕西交响乐团等直属(附属)单位。还设有交响乐团、交响管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合唱团、西安鼓乐艺术团、秦筝艺术团、青年艺术团等大学生艺术实践团体。“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为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现拥有1个艺术学一级学科和音乐、舞蹈两个专业领域,其中“音乐与舞蹈学”所辖“长安乐派研究”为省级特色学科。设有12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流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7个。1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学校全部84个专业方向。课程建设方面现有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0个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威尔第国际声乐比赛金奖;意大利中提琴比赛特等奖;国际双簧管乐器协会比赛一等奖;中国音乐金钟奖美声唱法金奖、合唱金奖;中国文华奖;中国戏剧梅花奖;中国音乐金唱片奖;CCTV电视歌手大奖赛美声唱法金奖、合唱银奖;CCTV钢琴小提琴大赛钢琴金奖;CCTV电视舞蹈大奖赛铜奖;文化部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一、二等奖等多个重要奖项。近5年,通过学校参加社会业余音乐培训考级人数达38万人次,极大地促进了社会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学校十分重视艺术实践及国际音乐文化交流,先后与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六十多所大学、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先后被评为陕西省“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民主管理先进单位”、“重点学科建设先进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省级文明校园”。
学校始终秉承立足陕西、服务西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服务和发展路径。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特色发展、高地建设、国际视野,坚定不移地走特色办学道路。坚持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淀形成了以周秦汉唐音乐文化、陕甘宁边区红色音乐文化、西北区域音乐文化和秦派风格音乐文化为代表的办学传统 。
面对新时代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崇高使命和神圣职责,学校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根中国大地办一流音乐院校,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守艺术“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心”的价值追求,踔厉奋发、守正创新,为加快建成高水平、有特色,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音乐学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