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ject的用法
object用作名词基本含义是“物体”,指可见到或可触摸到的实物。object可用作及物动词,也可用作不及物动词。
一.object用作名词
1.object的基本意思是“物体”,指可见到或可触摸到的实物。
2.object也可作“对象”“客体”解,指行为、感觉或思想所及的人或事物,常与介词of搭配使用。
3.object还可作“目标,意向,目的”解,常指抽象的一般性质的目的。
The whole object of all the child's affection was a soft toy.
那孩子最心爱的东西是个柔软的玩具。
The church is the main object of his interest.
他最感兴趣的是这座教堂。
二.object用作动词
1.object的基本意思是“由于某种原因不赞成某事”,引申可作“讨厌”解。
2.object用作及物动词时,其后不可直接接名词或代词作宾语,可接宾语从句,表示“提出反对…的理由”,即object之后的宾语从句不是“反对的内容”,而是“反对的理由”。
Would you object to let Mr. White take up the job?
让怀特先生来干这个工作,你有意见吗?
I don't think he will object to make these changes.
我看他不会反对作这些变动。
3.用作不及物动词时,后面须接介词against或to,表示“不赞成、反对的具体内容或对象”,介词后可接名词、代词或动名词。
I'll have a smoke, if you don't object.
如果你不反对,我想抽支烟。
It didn't occur to me that you would object.
我没想到你会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