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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晋中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4-05-23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晋中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及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山西省教育厅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等问题。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采用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录取。

第十七条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文化课总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总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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