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普高学生招生章程
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普高学生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国标代码:14293
江苏省代码:1997
各省招生代码:见各省招生计划专刊
院校名称: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高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校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学成路666号
二、学院简介
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
三、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
1.学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2000元/生.学年; 理工科类14000元/生.学年; 艺术类15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我校具体标准为:1200元/年。
3.学费、住宿费及其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最新批复为准。
六、招生条件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填报我院志愿,达到当地填报资格分数线;
2.专业培养对外语要求:我院专业均为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和成绩不作要求。
3.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的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办法
1.凡符合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考生所在省教育部门或教育考试院填报志愿管理平台系统,填报我院志愿。
2.根据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和各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专业技能情况、平时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3.江苏省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所在省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专业总分均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考生。
5.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可视同普通类考生。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7.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招生咨询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27-84258866
招生咨询QQ:872522744
招生监督电话:0527-84258866
2、学院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学成路666号
3、学院网址: http://www.zdc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