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米高考> >高考复习 >高中化学 >

质量作用定律适用于

时间: 高中化学

质量作用定律只适用于基元反应,因此该定律可以更严格完整地表述为:基元反应的反应速率与各反应物的浓度的幂的乘积成正比,其中各反应物的浓度的幂的指数即为基元反应方程式中该反应物化学计量数的绝对值。

质量作用定律简介

质量作用定律由G.M.古德贝格和P.瓦格1867年提出,定义是:化学反应速率与反应物的有效质量成正比,其中的有效质量实际是指浓度。

近代实验证明,质量作用定律只适用于基元反应,因此该定律可以更严格完整地表述为:基元反应的反应速率与各反应物的浓度的幂的乘积成正比,其中各反应物的浓度的幂的指数即为基元反应方程式中该反应物化学计量数的绝对值。如对基元反应NO2+CO=CO2+NO,其速率方程式可根据质量作用定律写作:

r=k[NO2][CO]式中r为反应速率,[NO2]、[CO]分别为反应物NO2和CO的浓度,k称为反应的速率常数。根据质量作用定律,基元反应的级数与反应的分子数是相等的。

质量作用定律适用范围

质量作用定律不仅适用于气体,也适用于稀溶液。如果除了气体和稀溶液以外,还有纯固体参加反应,则因为纯相的化学势只依赖于温度和压强,故在前二式的左端并不包含有关纯相的因子,仍然只需写出气体(或溶质)的分压强或浓度的乘积即可,就好像固体根本不存在一样。事实上,固体的存在只影响平衡常数对温度和压强的依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