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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回应:鼓励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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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教育部官网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368号建议的答复》,对“关于让外来务工者随迁子女都能公平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鼓励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

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368号建议的答复。针对“关于让外来务工者随迁子女都能公平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建议”教育部答复称,教育部要求从2021年起,各地均不得要求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超龄入学、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精简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仅凭居住证入学。

教育部在答复中介绍,近年来,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确保随迁子女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如:入学政策方面,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要求,从2021年起,各地均不得要求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超龄入学、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精简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仅凭居住证入学。

资源供给方面,推进就读公办。2021年印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国家举办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各地要完善政府购买学位管理办法,优先将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同年还印发了《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学位资源相对紧张的人口集中流入地区,按照常住人口增长趋势,进一步加强城镇学校建设,扩大学位供给,满足当地户籍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确保“应入尽入”、就近入学。同时通报了300个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较低的县区,要求各地“一县一案”制订工作方案,切实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教育部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各地继续严格落实好“两为主、两纳入”要求,以及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招生入学政策,特别是在督促指导各地简化入学流程,杜绝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方面再加大力度。督促随迁子女集中流入地区和省份适应未来几年学龄人口增长趋势,积极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提供足够的学位保障。推进民办义务教育比例较高的地区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结构调整,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