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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 怎么申请评定

2021-09-28

在进入大学之后,很多成绩优异的大学生都可以拿到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还有机会拿到助学金,不同学校的评定标准不一。下面是海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的金额及评定标准,供大家参考了解。

海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多少钱

海南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898-65880476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在籍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受处分记录;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荣获当年度校“优秀三好学生”称号;5、上一学年度课程考试(考查)无重修(补考)科目,学业原始成绩平均分85分(含85分)以上,思想品德、文体表现综合分均85分(含85分)以上;6、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根据财政厅 教育厅指标分配而定,近三年每年为34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在籍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受处分记录;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上一学年度课程考试(考查)无重修(补考)科目,学业表现综合分、思想品德表现分、文体活动表现分均位于前30%;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当年度为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财政厅 教育厅指标分配而定,近三年分别为606、624、626名
国家助学金每年:第1档3800元;第二档2800元资助对象:全日制本科在籍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年度无违纪受处分记录;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要求上一学年度考试(考查)重修(补考)科目不超过四门(注:申请国家助学金第1档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要求上一学年度考试(考查)重修科目不超过两门);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非公费师范生根据财政厅 教育厅指标分配而定,近三年分别为4656、4643、4681名
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无限制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全校范围绿色通道入学,可暂缓缴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一次性奖励4000元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在籍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受处分记录;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上一学年度课程考试(考查)无重修(补考)科目,学业表现综合分、思想品德表现分、文体活动表现分均位于前30%;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当年度为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教育厅指标分配而定,近三年分别为81、82、78名
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本科生每人每年4000元自愿到海南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或创业,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无限制
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补贴1500元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本科、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人员。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核定为准
副食品补贴每生每年3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个月30元。在籍在校生无限制
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每月600元生活补助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项目公费师范生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校内资助学费减免残疾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伤残等级为1-4级的在校残疾大学生,全额免学费和住宿费;伤残等级为5-10级的在校残疾大学生,减免一半的学费和住宿费。同一年度已经通过其他途径接受过减免学费,住宿费资助的残疾学生不再重复获得减免学费及住宿费的资助。无限制
学生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依据情况给予单次3000元以下资助。临时困难补助,是指在校本科生遇到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人身或财产损害时,家庭条件确实困难无力支付,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方认定后,根据《海南师范大学特困生工作暂时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具体规定发放的困难补助。无限制
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300-5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目前我校常设勤工助学岗位类型包含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四类。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应遵循不影响学业前提,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同等前提下,建档立卡等同学优先。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校级专业奖学金一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1200元;二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年300元。基本参评条件:1、一等专业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全班前5%,学业表现综合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思想品德、文体表现80分以上(含80分),当年度无重修科目;2、二等专业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全班前20%,学业表现综合分、思想品德、文体表现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当年度无重修科目;3、单项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的三大项中,其中一项考评成绩名列全班前15%,单项成绩在80分以上,当年度重修科目不超过2门。一等专业奖学金占学生人数的3%,二等专业奖学金占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专业奖学金,占学生人数的87%,单项奖学金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2%。
叶圣陶奖学金每人3000元奖励对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生。评选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必须获当学年度校“优秀三好学生”称号。(四)本学年度本专业所有必修课、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均良好以上。(五)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六)在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以上各类表彰、校级各类表彰、扭任学生干部或在某些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优先评选。(七)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八)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者优先推荐。(九)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优先推荐。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生20人
爱心借款每次借款最高不超过3000元申请对象:全日制本科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条件:1、遵守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无违纪受处分记录;2、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在校成绩优良;3、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在校期间的部分或全部学费或家庭突发意外,需要经济帮助的学生;4、申请“爱心助学基金”的学生一般情况下是缴清其他杂费后仅欠学费3000元以内且能够承诺在毕业后两年内归还本金的学生;5、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朴素,勤俭节约。每年名额不定

海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评定标准

一、二等专业奖学金的评定与三好学生的评选挂钩,同学生学年终达标考评同时进行。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全班前5%,学业表现综合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思想品德、文体表现80分以上(含80分),当年度无重修科目的,可参加评选优秀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享受一等专业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全班前20%,学业表现综合分、思想品德、文体表现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当年度无重修科目的,可参加评选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享受二等专业奖学金;学年综合测评的三大项中,其中一项考评成绩名列全班前15%,单项成绩在80分以上,当年度重修科目不超过2门的,可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定。

专业奖学金的评定与三好学生的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在每年的九月三十日前,由各班进行初评,交学院评审小组复核,向学生公示一周,无异议后送学生处审核,并送学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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