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测试工作的通知
2021-04-07一、切实做好测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术科测试工作要坚持“健康第一、公平第一”的原则,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将防疫措施细化到术科测试各环节中,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前要提前摸排学生健康状况,合理分组,避免发生聚集性感染。
二、精心组织术科测试
(一)测试项目和时间
测试项目: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4个素质项目,每项满分25分,总分100分。
测试地点:宁夏体育职业学院(西夏区学院东路育才中学南门对面)。
100米跑、800米跑项目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位考生测试一次为最终成绩。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项目采用电子仪器测距(立定跳远项目严禁穿钉鞋),每位考生测试三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项目测试每组8人,800米跑测试每组16人。
考生进场时间:为减少人员聚集,考试采取分组分时分批入场考试的方式,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进场候考。
测试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考生须知
1.2021年4月22日前,考生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打印体育专业术科测试统考准考证。
2.各学校考前对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连续14天的健康监测,考生每日登记《宁夏2021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见附件3)。社会考生由市、县(区)考试中心负责通知,由考生家长负责考前连续14天的健康监测,每日登记《宁夏2021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应如实填写每日情况,对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和当地教育考试中心,按规定及时就医。
3.考生参加测试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宁夏2021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4.考生参加测试时,应接受身份检查,除检录开始至本人考试结束时间外,须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5.考试期间做好自我防护,勤洗手、不聚餐,不出入商场、网吧、电影院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如身体有异常出现,及时向带队人员报告。
6.测试前本着自愿原则,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可为测试各项目测试开始至结束。
7.测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查询本人测试成绩。
三、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体育术科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宁夏体育职业学院承办。
(一)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制定测试方案,选聘和管理测试工作人员,完成考生成绩的录入、公示复核和分数线划定等工作。
(二)宁夏体育职业学院负责提供测试场地、测试器材及工作和技术支持人员;负责测试场地器材的消毒、所需器材、电力、保洁等保障工作;场地内志愿者工作的安排和管理;负责配备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所需物资,按照防控要求布置考点。其他按照双方签订《宁夏教育考试院与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关于全区普通高考体育术科测试工作的合作备忘录》执行。
(三)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认真做好有关招生政策、体育专业术科测试内容和规则的宣传工作,教育考生正确对待体育专业术科测试,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交通、住宿安全。强化对考生的诚信和警示教育,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组织考试作弊罪、代替考试罪等规定的法制教育。要对辖区内所有参加体育专业术科测试的考生,进行人身意外伤害的安全教育。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在考生参加测试期间须指派专人带队,负责考生交通、住宿安全工作,详尽掌握本辖区考生行程、健康情况,考试期间发现考生有发热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宁夏教育考试院。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按照《体育术科测试带队人员信息表》(附件4)上报带队教师信息。
(四)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有关普通高校要认真遴选推荐具有中级以上体育专业技术职称、思想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强、业务精通、服从组织分配、当年没有子女和直系亲属参加普通高考,且未带高考训练队的体育教学人员参加体育测试工作,按《选聘体育专业术科测试工作人员分配表》(见附件5)中要求的人数2倍以上填报《推荐体育专业术科测试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6),汇总后于2021年4月13日前盖各地教育考试中心公章后传真至宁夏教育考试院,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627903090@qq.com。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单位推荐人员名单遴选确定参加测试工作人员,并于4月20日前通知各单位。请各单位通知选定的人员于4月22日下午15时在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参加动员会,4月23日至28日参加体育专业术科测试工作。
附件: [1]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