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2021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
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21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的考生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1-88907611、88907516。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月4日
考生号 | 考试科目 |
违规事实 |
拟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21334204114349 |
医学护理类 |
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 |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
第五条、第九条 |
21334204114344 |
医学护理类 |
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 |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
第五条、第九条 |
21333991116002 |
艺术类(工艺美术专业)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 |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21331602116023 |
艺术类(工艺美术专业)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 |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21332581116013 |
艺术类(工艺美术专业)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
第五条、第九条 |
21338405116076 |
艺术类(工艺美术专业)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
第五条、第九条 |
21333219117077 |
其他类(安全防范专业) |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 |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21338109117050 |
其他类(安全防范专业) |
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 |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21333219117069 |
其他类(安全防范专业) |
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21333219117094 |
其他类(安全防范专业)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 |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21338109117023 |
其他类(安全防范专业)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 |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
21332721110051 |
财会类 |
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 |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
第五条、第九条 |
21332927110008 |
财会类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
第五条、第九条 |
21332582110019 |
财会类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
第五条、第九条 |
21332205113003 |
外贸类 |
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 |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无效 |
第五条、第九条 |
21338702102093 |
计算机类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 |
所报名参加的2021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
第六条、第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