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 6500元/年。
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第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高职) | 理工类 | 公办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