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报考我院进入各省录取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可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录取时按120%比例提档。实行平行志愿的按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录取,并按生源确定投档比例。
2.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高职) | 语言类 | 公办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专科(高职) | 语言类 | 民办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