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可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高职) | 理工类 | 公办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