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科:男性身长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女性身长158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千克)=身长(厘米)—110。
2、内科:血压收缩压:12.00—18.66千帕(90—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小于12.00千帕(90毫米汞柱)。肝功能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合格。无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无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厥史,无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等病症。
3、眼科: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无红绿色弱、色盲。
4、耳鼻喉科:听力,每侧耳语不得低于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