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为分数优先。对投档考生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根据考生数学、语文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招生计划 | 发布时间 |
---|---|
2024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 2024-06-28 17:17 |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 2023-05-19 01:01 |
2022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 2022-08-15 11:22 |
2021年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 | 2021-07-12 14: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