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投挡分数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生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及相关通知执行。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投档规则,接受省考试院(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投档。
2.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安排招生计划数以内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3.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注册入学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制定的相关招生章程、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
招生计划 | 发布时间 |
---|---|
2024济南护理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 2024-07-10 23:32 |
2024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 2024-06-27 15:07 |
2024年济南护理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 2024-03-29 14:35 |
2023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 2023-06-19 15:54 |
2023济南护理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 2023-06-19 14:11 |
2022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 2022-06-30 14:30 |
2022年济南护理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 2022-06-29 2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