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院属于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 按报考学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3.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4. 在征集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5.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6.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4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4-06-18 17:39
2024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4-06-18 15:30
2024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4-03-29 14:35
2023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各省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 2023-06-20 14:41
2023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 2023-06-16 10:16
2023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3-06-16 08:56
2022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2-06-29 22:53
2022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2-06-29 22:01
2021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1-07-17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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