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录取政策与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条:在政审、体检合格、考分达到各省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生省份规定的比例调阅档案。

  第十一条:文理科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则按辅助分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录取。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4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4-07-11 02:37
2024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4-07-01 02:36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4-06-30 22:59
2024年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各省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 2024-06-23 11:14
2023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3-06-20 16:51
2021年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1-07-14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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