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情况

我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学院“一把手”工程。毕业生就业实行“院系推荐、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近5年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2013年就业率达到93%,大部分毕业生找到了理想的就业岗位。经过多年历练,我院毕业生大多已成为陕西省基层政法系统和所在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力量,并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担任所在单位的领导职务,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誉和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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