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一)公安专业录取规则

  公安专业为提前批次录取、面向各州市生源地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合格,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性别比例要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普通专业为本科二批次录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将其调剂到相近专业或生源不足的专业;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同分录取规则

  对总分相同的考生采取文史类、理工类不同的单科成绩排序作为录取的依据。具体如下:

  1.文史类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相同,则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外语;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

  2.理工类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相同,则看语文;若语文相同,则看外语;若再相同,则看理科综合。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录取原则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
2024云南警官学院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4-06-21 14:52
2023云南警官学院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3-06-16 16:34
2021云南警官学院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1-07-07 16:24
2021云南警官学院公安专业在云南省招生计划及人数 2021-06-18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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