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的理论基础,熟悉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从事现代行政管理所需要的理念、知识和技能,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其它公共服务机构从事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和文秘工作、以及本专业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的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1.掌握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宏观的管理学和政治学思维。
2.熟悉现代行政管理技术和方法,具有规划、沟通协调、决策和组织等基本管理能力,具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从事行政管理的基本技能。
3.熟悉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行政管理学、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前沿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
6.具有收集与处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写作能力。
7.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译本专业外语的能力。
8.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9.具有良好的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主干学科
公共管理。
四、核心课程
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原理、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管理心理学、行政法学、社会保障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经济学、公共财政学、社会工作概论、非营利组织管理、公共政策学、领导科学、公共危机管理、现代企业管理。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认知实习、课程实验、素质拓展、社会调查、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六、修业年限
学制为四年。
七、授予学位
修满专业规定的176学分,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