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建筑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设计方法,获得建筑师的基本训练,具有技术和艺术双重素质,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和室内装饰设计等方面的专业能力,能够在建筑、市政、交通、工业工程等领域从事设计、规划、管理、研发与培训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综合素质要求: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精神、较强的法制观念、较高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2.专业知识要求:
(1)掌握建筑结构、建筑构造、建筑材料、建筑物理等相关基础知识;
(2)掌握建筑设计、城乡规划、室内装饰设计等基本原理、分析方法和设计技能;
(3)了解中国和外国古代及近现代建筑史;
(4)熟悉建筑设计和规划设计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相关知识;
(5)了解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知识、社会文化习俗,注重学习与建筑相关的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
3.专业能力要求:
(1)具有搜集建筑学前沿理论和发展动态资料的自主学习能力;
(2)具有运用建筑学专业知识进行建筑设计和城乡规划设计的能力;
(3)具有运用多种方式表达建筑意图的能力;
(4)具有使用计算机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绘制、模型制作等方面的能力。
三、核心课程及主要实验
核心课程:建筑设计基础-I、II、建筑设计-I、II、III、IV、V、VI、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居住建筑设计原理等。
主要实验:建筑材料实验、建筑物理实验、计算机辅助建筑设计、专业绘图等。
四、主要就业方向:
1.在设计单位、土木建筑及相关领域的施工企业的设计部门从事建筑设计、施工图绘制、建筑模型制作等工作;
2.在城乡规划部门从事城市规划、乡镇规划、风景园林设计工作,主要从事规划设计、效果图绘制、设计图绘制、设计模型制作等工作;
3.在室内装饰设计企业从事室内设计、施工管理等工作;
4.在房地产行业从事设计、咨询、技术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