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四年。培养从事法律、医事法律、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我国法制建设的最新进展;熟悉我国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现代医学基础知识和操作规程;具备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初步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际工作,特别是医疗卫生领域的法律事务工作;掌握一门外国语,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卫生法、医事法、法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概论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达到规定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毕业生主要去向:可在卫生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医疗机构、卫生执法监督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等从事相关法律工作,或继续攻读研究生。